发布日期:2024-07-31 浏览次数:162
1.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,债务人亦享有债权,而且债务人的债权要么比转让的债权到期要早,要么正好同时到期;
1. 根据债权性质不许转让;
2. 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。”
2.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许转让;
3. 依照法律规定不许转让。”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七条明白告诉我们: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时候,受让人也要掌握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,不过得是那种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才行。”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九条则说:“债务人可以找受让人抵销债权,条件是符合以下情况之一: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告诉咱们:“债权可以转让给第三方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除外: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八条说:“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,债务人要是对让与人有什么异议,可以找受让人算账。”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条说:“债权转让时,债权人要是没给债务人发个通知,那转让对债务人可没什么效果。”
以上就是这出精彩“债权置换喜剧”的相关情节。常规情况下,只要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债权置换,一般是合法的。除非合同性质不允许转让,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准转让等情况才不行。
债权置换公司演绎出一出法律喜剧。咱们来看看债权置换的“大戏”。一般情况下,债权置换涉及两个债权的转让,只要所置换的债权不是那些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,原则上都可以动手置换。债权置换在普通情况下是合法的,也可以以此进行债权的交易。
假如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许转让,咱们可别跟善意的第三方过不去。假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许转让,也不能与第三方唱反调。
嗯哼,如果是这些情况,债务人可以找受让人好好算一笔账。
嚷嚷着的法律规定
最后,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条告诉我们:“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应该由让与人承担。”
有那么回事儿,即使没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没转移占有,受让人的从权利也别受影响。
除非经过受让人同意,否则债权转让的通知是撤不回来的啦。www.lfzw77.cn